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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自來水廠甄選技術士職缺公告
連江縣自來水廠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發文字號:連水人字第1100002131A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及六
主旨:本廠甄選技術士2名。
依據:本廠110年度預算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取得經濟部發給之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證書或丙級自來水管技術士證照,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正本(如附件),並檢附畢業證書、相關證書(照)、經歷(服務)年資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以上請附影本並簽章與正本相符)及簡要自述。但是若為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報考者,另檢附戶籍謄本。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12日止辦公時間內,於本廠2樓受理(人事單位),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110年7月12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報名前送達本廠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時間:110年7月15日下午1時50分(若有變更,另以電話通知)。
五、甄試地點:本廠會議室或南竿營運所(若有變更,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學科測驗30%,術科實地操作40%及口(面)試30%(學科題庫及答案、口(面)試評分標準表-如附件,術科試題及評審表另於本年7月7日在本廠網站公布)。
七、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自公告錄取人員之日起6個月內,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口(面)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錄取人員得依分數高低順序,優先選擇服務營運所意願。
八、工作地點:本廠所屬各營運所,並隨時接受本廠調派所屬單位服務。
九、工作內容:辦理本廠所屬營運所供(配)水、淨水、機電操作維護、管線裝修、水表換裝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薪資待遇:依照本廠工員敘薪標準辦理支給,初任高中(職)畢業第按第七工等本薪一級敘薪,折合新臺幣3萬8,035元,大專以上畢業按第七工等本薪三級敘薪,折合新臺幣3萬8,620元。
十一、注意事項: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統一安排於南竿營運所培訓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者依勞動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十二、聯絡人及電話:劉先生,0836-22342分機13或48。

相關附件


報名表及評分標準表-1100702.doc

學科試題題庫及答案-1100702.docx

口試評分表-1100702.doc

連江縣自來水廠技術士甄選-110 年術科試題(A卷).docx

連江縣自來水廠技術士甄選-110 年術科試題(B卷).docx

術科測試評審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