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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自來水廠甄選約用人員預估缺4名
連江縣自來水廠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連水人字第112000357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及六
主旨:甄選約用人員預估缺4名。
依據:本廠112年度預算。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高中職以上畢業。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 設籍滿十年。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及具結書正本(如附件1、2),並檢附畢 業 證書、相關證書(照)、經歷(服務)年資證明書、身分 證正 反面(以上請附影本並簽章與正本相符)及簡要自述。但若為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報考者,另檢附戶籍謄 本。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下午5時止(辦公時間 內 ),於本廠3樓人事單位受理,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 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同年月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前送 達本廠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時間:112年10月25日下午2時30分(若有異動,另以電 話通知)。
五、甄試地點:本廠會議室(若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審查選項20%、筆試選項50%(作文書寫30% 、 電腦處理20%)及口(面)試30%(如附件1-評分標準 表)。
七、錄取名額:正取4名(分配南竿及西莒各2名),得增列備取, 錄取最低標準為總成績及口試成績均達70分以上。
八、工作地點:本廠生產供水課、南竿及西莒營運所,並得隨時 接受本廠調派服務單位。
九、工作內容:辦理一般行政、採購工程、供(配)水、淨水、機 電操作維護、管線裝修、水表換裝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月支報酬:依照連江縣政府訂定約用助理人員3級新臺幣3 萬 8,324元支給。
十一、注意事項:自到職日起先行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評核合 格者,辦理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得延長試用3個月或依勞 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正式僱用人員如分配各 營運所服務者,應於經濟部辦理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 員考驗2次內,取得施工、管理、化驗及操作人員任一類 合格,如未能於上開期限內取得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相 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
十二、聯絡人及電話:劉先生,0836-22342分機13。

相關附件


附件1報名表及評分標準表1121010.docx

附件2具結書11210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