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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江縣自來水廠水費收費標準
主旨:公告「連江縣自來水廠水費收費標準」,並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
依據:連江縣政府106年10月18日府授水字第1060038360號函核定。
公告事項:檢附連江縣自來水廠水費收費標準表1份。
補充說明:自107年1月1日起,依所公告之「連江縣自來水廠水費收費標準」,收取基本設施費,並依水費分段累進計價收取水費。相關計算方式,請參閱附件第4頁範例說明,自來水廠關心您。

相關附件


1061108 連江縣自來水廠水費收費標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