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自來水法修正將強制使用省水器材-節約用水季刊第13期
因氣候變遷之影響,臺灣地區豐枯情勢變化加劇,水資源日益困窘,因此將節水行動常態落實於日常生活,是因應缺水問題的重要方法。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自來水法修正案是全面節水的重要開端和基礎,也是形成節水社會的基本條件之一,其主要精神,是希望除了從用水習慣上繼續調整民生用水外,在民生用水相關器材上,也要達到節水標準,為達到此一目標,就必須對市面上所販售、供應的器材加以規範。
行政院會已於104年4月16日通過水利法和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耗水費法源外,並立法強制馬桶、洗衣機,水龍頭等用水或衛生設備11類新產品應具有省水標章認證,未取得省水標章將不准販售,預計最快自105年起強制業者全面販售有省水標章的省水馬桶,106年、107年則分別陸續實施省水洗衣機、省水水龍頭。若家中全面換裝省水器材,預計每人每日將能節省55公升用水量。
根據水利署統計,目前國內1年約銷售76萬個馬桶,其中有10萬個不具有省水標章,若全換成省水馬桶,以每人每天平均沖4次估算,1年可省下350萬噸用水。

資料來源:節約用水資訊網(http://www.wcis.org.tw/library/quarterly.asp?id=2015)

相關附件


No13-6_節水新焦點_自來水法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