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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自來水廠 甄選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 連水人字第1030002778號

主旨:甄選本廠技佐職務1名僱用約僱人員代理。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0月2日總處培字第103004857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有土 木、水利及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男性須役 畢或免役。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二、繳交證件: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及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以上請附影本並簽章與正本相符)、公立醫院體檢表及簡要自述。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10月16日止辦公時間內,於本廠2樓受理(人事單位),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本(10)月16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報名前送達本廠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時間:103年10月20日上午10時。
五、甄試地點:本廠會議室(若有變更,另行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測驗題占50%(題庫及答案置於連江縣政府網站/便民服務/人事室/其他項目內/連江縣甄選人員考題題目及答案)、公文書寫占15%、電腦處理占15%及口試占20%。
七、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自公告錄取人員之日起,3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八、工作地點:本廠工務課。
九、工作內容:辦理本廠經管自來水工程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薪資待遇:依照縣府訂定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支給。
十一、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二、聯絡人及電話:劉先生,0836-22708分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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