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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恢復用水
一、由用戶填具「恢復用水申請書」。
二、繳交恢復用水費。
三、請攜帶原中止用戶印章辦理恢復用水。
四、中止用戶超過二年即不可辦理恢復用水,須重新辦理新設申請。
。
相關附件
連江縣自來水廠用戶復水申請書(1110412).pdf
連江縣自來水廠用戶復水申請書(1110412).doc
連江縣自來水廠用戶復水申請書(111041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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