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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廣播]杜絕違建 縣府修訂接用水電辦法,10/1施行-馬祖日報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為杜絕違建,修訂接用水電辦法,本次修法於9月29日公告發布,並於10月1日起生效施行。民眾於生效施行後至各鄉公所申請接用水電案件,將以修正公告後之認定標準辦理。

 縣府工務處表示,為有效杜絕違章建築及保障縣民安全,因應地區特性,修訂連江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修訂後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以其他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為由申請接用水電者,其建築物使用用途僅限供住宅使用,其建築物樓高不得逾3層樓及10.5公尺、地面層樓地板面積不得逾165平方公尺,且總樓地板面積不得逾300平方公尺之建物。接用水電後若有違反原許可使用之事實或違反相關法令等情事,縣府仍得斷水斷電以遏止後續違法興建之行為。

 為解決本縣違章建築問題,縣府團隊除積極進行住宅供需調查分析,並擬定住宅中、長程計畫,先後辦理各鄉都市計畫主細計畫拆離,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大幅提升建築用地開發強度,增加住宅樓地板總量,並推動仁愛147示範住宅興建,提供大量合法住宅建築物之供給。

 縣府相關住宅政策的推動已有階段性進展,然違章建築除影響本縣市容觀瞻,建造時亦未考慮結構安全、消防逃生動線及公共安全等因素,導致無法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尤其高樓層違章建築之消防救災及急難逃生問題更是嚴重。

 工務處強調,在法規制訂時已將民生基本需求納入考量,但違章建築不論興建時期皆屬違法,遭檢舉仍會有遭列管拆除,提醒民眾切莫以身試法,申請建築執照是唯一合法途徑。

(資料來源:馬祖日報 2017-09-23 新聞總匯 (http://www.matsu-news.gov.tw/2010web/news_detail_101.php?CMD=open&UID=18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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